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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与方舟子谈
【 灵思妙想 】2023-12-30 14:50:05
张捷

与孙维辩护人方某论战之帖子
12-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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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学长在朱令案或有个人考虑
(2013-05-12 22:23:05)[编辑][删除]
标签: 朱令 孙维 方舟子 铊中毒 杂谈
本人很早就认识方学长,他是我同校不同系的学长,本名方世民网名方舟子,不论网上怎样直呼其名或是起外号变成肘子轴子什么的,这里我还是要讳其名尊称一下他是学长的,他曾经的打假给我们很大的鼓舞,也促进了中国的学术界,只不过近年来方学长的作风有所变化,为个人考虑的情况越来越多,就如对于家人问题的标准就不同遭到很多质疑,这些问题都可以理解,本人一直是很支持学长的,古人云四十不惑,同时也说戒之在得,如果方学长能够在个人得失上考虑的少一些,未来的威望和前景应当更高。
本人与方学长很早就认识,当年在校却并不熟悉,而是在后来的工作当中进一步了解的。方学长在当年南方系对本人恶意质疑的时候,还出面力挺过本人,因此本人是一直感恩图报的,对于方学长在这里就以学长尊称,不指名道姓以示尊敬,对于朱令案方学长多次公开寻求切磋,我们也如当年之典故退避三舍,但三舍过后,一些事情还是可以与学长探讨一下的。
对于朱令的案件,方学长很早就在新语丝上发布过相关的帖子,后来方学长说贝志诚的人品有问题,再后来不断的质疑贝志诚的问题,本人与贝志诚没有多少联系,联系的时间还没有与方学长的时间多,对于贝志诚的人品问题,更多的是在朱令救治的功劳表白层面,这个层面方学长与贝志诚的辩论我不参与,因为这与破案的关系不大,不是我当律师委托的范围,在这里即使是夸大了救治的功劳,也应当感谢贝志诚在救助朱令方面所做的工作,而后来的一些事情,方学长越来越表现出高智商了,我们就要分析解读和探讨学习一下,好让智商与方学长差距太大的人能够理解、了解和思考,看清其中的问题。
方学长对于眼镜盒下毒很有不同看法,他说:“铊中毒会导致视力下降乃至失明,这是因为经口服、呼吸、皮肤接触铊之后,铊损伤了视神经引起的,而不是因为眼睛接触到铊。如果隐形眼镜上有硝酸铊,硝酸铊对眼睛会有刺激,隐形眼镜哪还能戴?如果眼里的硝酸铊不洗掉,眼睛会红肿、疼痛,眼科医生很容易判断是某种药品刺激的。如果是长期微量地吸收铊导致的慢性中毒,那也不应该只是视神经受损。”这里我们要注意到的就是方学长没有了以往的严谨作风,没有进行分析说明数据佐证了,是什么让方学长这样武断了呢?这个武断的结论正确吗?对此我们要知道近来还有一个热点事件就是中国出售的隐形眼镜液是含有防腐剂的,防腐剂对于眼镜一样有刺激毒害作用,而且防腐剂的浓度要达到能够杀菌防腐才有功效,但你的眼睛有感觉吗?铊的毒性要比防腐剂大多了,铊的溶液可以比防腐剂低得多的,这样的低浓度一样可以有毒害的效果而没有刺激,在局部使用的时候铊毒在局部没有扩散,一样可以损害局部神经而没有全身的症状,这里朱令在出现全身中毒症状前,出现过两次的失明的事实是朱令妈妈不会骗人的!这个事实大家都可以问朱令妈妈,这样的失明医生一样没有诊断出问题,而铊的性状就是无色无味没有直接的刺激感觉,作为脱毛剂涂在皮肤上可以脱毛却不会有皮肤的刺激反应,不会有红肿和疼感,而对莫名其妙的失明,医生真的如方学长所言的“很容易判断是某种药品刺激”吗?再进一步讲,戴过隐形眼镜的人都知道,隐形眼镜本身就带有不适、会引发炎症和刺激、红肿等,这让医生很难判断的!虽然这些分析一般人可能不知道,但对于学生物化学的博士也应当是基础常识吧?方学长搞中医药品有毒时的数据和严谨劲儿哪里去了?因此方学长在这个问题上真的一失其以往应有的智商,因此他很敏感的说别人小瞧了他的智商,对于他的智商没有人敢小瞧,只不过突然的智力行为失常需要分析另外的原因。从方学长大脑短路的质疑眼镜盒的关键之处,就是要抹掉在宿舍中毒的问题,实际上这些资料警方也有,警方早已经锁定了宿舍是投毒地点。就如朱令同学张利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警方没有问清华男生是因为男生进不了女生宿舍。
对于是否能够得到铊,方学长还说:“孙维虽然是班里唯一一个在实验课题中用到硝酸铊的同学,但是实验室对药品的管理并不严格,同一个实验室的人,或在别的实验室过来串门的人,想要的话也都可以偷得到。孙维的几个同学都作证其他人想要偷到铊并不难。”这些主要是孙维哥哥的录像和孙维一起的同样有嫌疑的女同学的说法,实验室的铊试剂就真的那样好偷吗?要知道铊是可以穿透皮肤的,而实验室内放在外面的试剂是液体的稀薄溶液,要达到朱令中毒也是一瓶远远不足的,如果整瓶整瓶的连续的丢失多瓶,会不知道吗?如果是要拿铊盐的固体,就不是随便谁都能够偷的了,外来的人会知道实验室的毒物原料放在哪里吗?因此能够取得铊盐试剂的可能还有别人,但取得能够让朱令中毒所需剂量铊盐的人除了孙维以外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其他人。而这些说铊盐容易拿到的,基本上是孙维及其相关人等,这是与嫌疑人相关的人证,而公开说拿铊不容易的同学则是独立证人,对此的采信也是有先后顺序的,可惜的是高智商的方学长优先采信嫌疑人为洗脱嫌疑的说法,把不同的说法说成是谣言,这就很奇怪了。这里最多是有多种不同的说法而已,方学长也不要太小看了大家的智商,大家都可以看得出这样做的人屁股坐在哪里。
在方学长的文章里面,还有一个关键就是对于黑客提供的邮件证据的攻击,方学长说:“贝志诚声称是因为黑客打入了孙维的邮箱。但是要打入别人的邮箱并不容易,而且不只一次,而是几次,孙维邮箱成了与黑客共享了?如果真的打入孙维邮箱,为何只拿到了那些群发给同学的邮件,而没有其他邮件?”对于黑客打入邮箱的事情,只要黑客破解了邮箱的密码,每天进入多少次都是很容易的事情,质疑黑客进入了几次,不是很智力失常吗?密码被破译邮箱就是与黑客共享了,这样的情况一般有些IT常识的人都知道,方学长质疑为什么智力失常?方学长看似在合理的质疑后面,但如果是内行人就能够品出不同的味道了!黑客发现的这些邮件是指证罪犯有力的新证据,但在中国这些电子证据要被司法采信必须要配合证人的,他的这个质疑实际上是对愿意做证的黑客进行威胁!他要求什么其他邮件也别有目的,黑客泄露与案件有关的邮件已经是很大风险了,黑客再泄露其他邮件就更涉嫌犯罪了,他与其说是质疑不如说是威胁,在这里我们怎么能够小看了方学长的智商呢?!当黑客本身就涉嫌违法的,中国没有什么污点证人一说的,黑客的这些证据对于铊们是致命的,因此铊们要通过各种手段威胁达到黑客不来作证的目的!可能有人会说这黑客入侵是非法,非法证据无效,这个说法是曲解了中国法律,非法证据无效是指的警察非法取证,黑客取得的邮件证据有效就比如说小偷在偷东西的时候看见一个凶杀案,小偷的证言绝对是有效的目击证据,不会因为他是小偷在非法活动而无效的,对于黑客的情况也是如此,上述例子方学长的质问就相当是想要掩盖凶案的警察质问小偷怎么偷了东西还偷了什么东西,没偷其他东西怎么目击的,等等,其目的是要小偷不开口说目击了凶杀。以方学长的高智商,这一点不但应当看的出来,也策划的出来。
更进一步的是方学长不断的在公开的叫嚷让本人提供给他本人转发的真相调查报告的调查参与人,还问童宇峰是否参与等问题,这里我们要说的就是方学长本来我们是认识的,我的手机和邮箱他也有,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下问一下,以我们往的交情对他私下说一些也是可以考虑的,但他为什么连电话都不打就高调在他的微博中质问呢?这原因还是要起到威胁相关人的效果!这里本人已经说过,独立调查报告之所以说是独立,就是找的与案件不可能有关系的人做的调查,证人是绝对不能参与的,参与了就不能作证了,因此这样追问潜在证人是否参与,不是不懂法就是挖陷阱!而围绕于此的各种诛心之论都是別有用心。等案件重启公审时,调查人、调查过程和证人都要公诸于世接受被告及辩护人质证。而我们要知道的就是独立调查人也是未来法庭的证人之一,这与原有的证人的关系是独立的,这样的证明效力就达到最高。这些独立调查人在某些方面甚至可以说是私家侦探,朱令案件得不到司法保障的时候,这样的调查就是一种私力救济,就如私家侦探发现的事实是需要他到法庭上作证的。这些独立调查人会有他们的手段来了解真相,不排除采取黑客等做法,在95年朱令案发以后,就有很多的独立调查人出来希望自己能够当侦探侦破此案,他们主动自愿的调查嫌疑人,为破案提供的很多信息是有价值的。因此铊们对这些独立调查人是恨之入骨的。方学长我们不能小看他的智商,对此应当懂得的,铊们需要的就是知道谁在调查铊们,然后威胁调查人不出庭作证,方学长在这里不会智商低到被铊们利用吧?
按照方学长的说法,帮助朱令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凶手,对此他说:“一种可能是王一风与孙维有仇,所以抓住机会落井下石。但是同学们之间即使曾经有过什么仇恨,过了这么多年也早该淡薄了。另一种可能是王一风才是投毒的真凶或真凶的同党,所以必须让孙维当替罪羊。那样的话,这个王一风还会比其他同学表现得对朱令更加关心,对追查凶手更加热心,会给朱令家人及其律师提供很多信息,所以也应该把王一风列为嫌疑对象。”在方学长的眼里热心帮助朱令的人都可能是凶手,但这里也要看一下逻辑的问题,在当初没有发现病因根本没有以中毒立案的时候,为什么要把中毒揭露出来;而找替罪羊则找一个没有势力的多好为什么要找权贵后代?这样找权贵当替罪权贵被冤枉不就要更加加大力度破案了吗?案件已经被压下来还不断呼吁追凶不是给自己找麻烦?这些帮助朱令的人是在让案件更清晰凶手更明晰,凶手要伪装则会把案件的水搅浑,如果不能被发现是谋杀不启动侦破对凶手岂不更好?找个普通人不好干嘛惹权贵被加大力度破案岂不自己找麻烦?这些逻辑方学长的高智商哪里去了?或者他认定北大清华的相关人智商太低想不到这些?而对于凶手的怀疑我们需要的是整个证据链的衔接,尤其是使用间接证据进行推理分析的时候,方学长的分析根本没有解决凶手的动机问题,凶手掩盖罪行的动机不是凶手行凶的动机,这里方学长不会逻辑混乱吧?没有动机更不要说满足投毒的条件和得到足够的铊,说一个人有嫌疑在方学长这样层面的人,应当负责任的把间接证据链完善才好,这样的怀疑一切才是很让人怀疑,到底为什么?
现在我们看到的就是方学长的行为改变了以前方学长的一贯标准,标准的改变意味着立场的改变,本人认为任何做陪审团或法官进行审判的时候都是要有正义的立场,都是要坚持追凶为己任,虽然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只是讲从无罪为心证起点有疑按无处理,决不是站在为嫌疑人脱罪的立场上心证,中国无罪推定的滥用就是对权贵司法是站在替人脱罪的立场上推定的!对朱令案站在铊脱罪立场上的,已丧失了正义。对此方学长说:“张捷说站在恶性案件的嫌疑人立场上是失德,他是不是想要把刑辩律师全都取消,以后见谁有嫌疑就抓起来直接判了?要像他一样帮助构陷嫌疑人才是大德?”方学长这个表态已经很清楚了,就他那福建语文考分第一的智商,本人奥数加分的水平也能够读的懂,他这样的表态等于已经明确说了他就是嫌疑人的辩护人,本人说的是司法的立场,他回答的是嫌疑人辩护人的立场,他不是站在社会和司法的立场上的,是嫌疑人辩护人的立场上的,方学长为什么不把这个立场明确的亮出来?中国建立辩护制度的时候就对律师刑辩的立场问题有过探讨,对于律师站在犯罪嫌疑人的立场上当时有过极大的争论,在当今社会面对如此残忍的案件,也就是只有嫌疑人的辩护人在嫌疑人的立场上!而且我们立法的当初说辩护人的立场之依据是基于嫌疑人的委托和付费,所以方学长这样的暗示我们可以理解,为了个人考虑做嫌疑人的辩护人不能算作罪恶。但当年给辛普森辩护的律师也受到了社会的谴责,律师为嫌疑人辩护在美国的口碑也不好,难道我们的方学长也要靠此谋生了?在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眼里,说嫌疑人有罪的当然是构陷了,站在嫌疑人辩护人的立场上,为嫌疑人说话天经地义,方学长怎么会犯错误呢?!
方学长因为种种考虑站到了嫌疑人的立场上,当然与本人作为受害人代理律师格格不入了,虽然是学长也要成为对手了,但本人还是很尊重学长的哦!对于本人的一些回答,方学长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变成了本人是混入科大的说法,这说明方学长已经有些失去了以往的风采了,开始虚构事实进行人身攻击了,这可不是方学长原来的风格。在辩论当中只有无理的一方才会虚构事实人身攻击的,方学长在网上混了这样久,沙锅煮鸭子肉烂嘴也不能烂啊!尤其是被铊公主赞了很帅,当了公主的鸭子就更不能嘴上烂了。方学长本人前面论述的各种问题,以方学长的高智商,按照我们司法的规定是可以推定为明知和故意的。方学长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对待学长一定是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没有谱的所谓的得了40万,是没有证据当然不能说了,还有以前所谓的得到了几百万几千万的,也是没有依据的,本人相信方学长的鸿鹄之志也不会把这些钱看在眼里,方学长的人生有更高的追求嘛!方学长需要的不是钱,方学长需要的是更大的平台,如果方学长能够成为两会代表,那是多么荣耀啊!如果能够得到人大政协的副委员长副主席之家的欣赏和支持,对于实现目标当然是如虎添翼了,我们当学弟的对此很理解,方学长也没有必要藏着掖着的。
因此对于方学长在朱令案的表现,大家都可以理解,未来即使是孙维当了被告人,她也有权找辩护人,方学长选择当她的辩护人,我们也不能说什么,辩护人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很有道德的,方学长还是我们的学长,但在朱令案上,我们就把他当作孙维的辩护人看就好了,孙维找一个辩护人是她的权利,方学长有自己的个人考虑,当她的辩护人也是方学长的私权,我们应当尊重,只不过这一点给大家说清楚,让大家看清楚就可以了。
朱令案方舟子的罗织与贝大师的不辩
(2013-05-15 02:22:55)[编辑][删除]
标签: 方舟子 孙维 朱令 贝志诚 杂谈
如今是朱令案不断发酵,方舟子加入了辩论让事情又有了一个新的高潮,方学长不愧为大师,一上来就以贝志诚的各种言语的矛盾、邮件的比例等多种问题发难,同时也揪出童宇峰言论的多处不一致,真的是出手不凡,让大家云里雾里的,并且让本人交出所谓的童宇峰“罪证”,非常的大义凛然。对此本人写了小文《朱令案方学长或有个人考虑》以后,被方学长斥为燕雀不知他的鸿鹄之志,对孙家辩护人的事情基本默认只不过咱理解不了他的大志而已,其后他说:“既然造谣说我收了孙家40万元为孙维洗白,我干脆就义务为孙维做一次辩护人,正在写一篇长篇辩护词,争取大约8点20发。”方学长与我们不同阵营已经是肯定的了,本人的文章让他借坡下驴的脱下了羊皮,即然羊皮不披着了,本人上次也退避三舍的感谢方学长当年的支持了,所以以后就还是叫他网名方舟子吧,这个名字大家容易认识。方舟子有他的鸿鹄之志的阳光大道,我们还是要为朱令坚持正义的走独木桥,路是自己走的。随后我们就看到他的神文,对于这大作的赏析,鄙人已经在微博里面浅述,如果有必要再撰文分析。
按照方舟子的说法,不但贝志诚是凶手嫌疑,童宇峰是凶手嫌疑,连本人由于他知道朱令曾经在我家吃饭,所以本人也有嫌疑,不过记得那顿饭是两家父母一起做的,他还不如直接再多怀疑一下,把朱令父母也怀疑进去。方舟子把我们三个坚持这个案件的人称作是春光灿烂三兄弟,再结合一个李春光律师,罗织的很不错,同时我们的微博里面出现了一群喽啰在跟着方学长摇旗呐喊,所以我将之称为罗织,就如《旧唐书·酷吏传上·来俊臣》所描述:“招集无赖数百人,令其告事,共为罗织,千里响应。欲诬陷一人,即数处别告,皆是事状不异,以惑上下。”现在说我们是嫌疑人的各种声音充斥网络。
不过对于贝志诚与童宇峰有什么样的联系我不知道,不过我本人而言与贝志诚就是在朱令家偶遇的一面之交,与童宇峰是素未谋面,倒是与方学长一起吃饭不止一次了,方舟子的本事就是把我们能够通过他的想象罗织在一起,而他所称的事实都是孙维所说的内容,只要与孙维及其室友同党不一样的就是谣言,并且不断的使用构陷一词。对于构陷与诬陷等的差别,方舟子那语文状元的水平应当很清楚吧?构陷的含义是定计陷害,使别人落下罪名。而诬陷的含义则是伪造事实,以言语冤枉好人,加以陷害他们的名誉;或是刻意假造罪状加以陷害他人。他使用构陷实际上反映了一种潜意识的心态,构陷是要我们设计挖陷阱让铊犯错误才叫做构陷,光嘴说可够不上构陷是诬陷,这里这个微妙的心理差别也应当是孙维给的吧?孙维肯定很后悔在天涯发声明的越抹越黑,被贝志诚定计引蛇出洞,肯定心里不好受吧?而这样的心理状态肯定也传递给了辩护人。
对于朱令案贝志诚和童宇峰的攻击,方舟子表现了高水平,但事情真的如方舟子的逻辑那样吗?对此贝大师的表现就是如弘一大师的名言:何以止谤?不辨!贝志诚不与方舟子辩论,这不辩论当中是有很深的内涵的,不是小人之心所揣摩的那样。方舟子说邮件有1500封(一说是3000多封),只感谢了84个人,所以以此说总计只有5%的信在说铊中毒与贝志诚当年声称的30%有巨大的出入,但这个逻辑成立吗?实际上这个逻辑不成立的。原因之一是贝志诚说过要过滤掉一些邮件,这个过滤又被方舟子说成是选择性的采纳有问题,但我们想一下你出来贴的网帖的回复,有多大的是灌水的比例?这里很多邮件是祝福和问候的,当然是要过滤的;还有可能是推荐医生和机构的,这些你无法出国治病无法去找邮件,也只有过滤掉了,同时这些邮件你还可能会回复,这回复的几个往来就变成了几封邮件了;再有就是一些建议在协和的治疗过程当中已经明确排除了的,这些也应当过滤;最后剩下的应当是没有确诊的病因,铊一直没有化验因此属于没有确诊的情况,这30%应当是针对这最后剩下的邮件来计算比例的。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那就是感谢了84个人就是只有84封邮件吗?我们不要忘记就是在你认为很重要的时候,会重复发送几次以确保收到的,尤其是你一段时间没有收到回复的时候会再次发送,贝志诚一下子收到那么多的邮件肯定来不及都很快回复,那么人家可能就会不断的发的,而说了铊中毒以后贝志诚也可能与之往来回复等,这又是很多封了,因此方舟子的这个所谓的5%的质疑,实际上是靠不住的。而方舟子还质疑了所谓的邮件的内容,关于内容一点错都没有也成为了他质疑的方向,他的理由就是人在快速回复邮件的时候笔误是经常的,而且回复是口语化的,这里方舟子又忽略问题了,原因就是在回复的内容上很多可能是抄的,是在现有的电子文献上复制粘贴的,这个回复是抄袭但可不是方先生学术打假性质的抄袭,不是抄袭引用还反而有问题呢!这里不用在邮件上标注引用索引吧?!这样很容易想清楚的问题,方舟子怎么大脑又短路了呢?!
再进一步的讲,方舟子关于很多人也翻译邮件,以及帖子是中国式英语等问题的质疑是否靠得住呢?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方舟子明知的,质疑是假的,是明知故问!因为方舟子已经是孙维的辩护人了,孙维可以告诉他实情的,他已经有了孙维课题和含铊实验药品的化学成分、邮件的部分内容等大量在公开网络没有的信息,这里当然有人给他提供弹药,然后方舟子是伪装成为不知者来质疑,以质疑的形式说出真相,这很不地道啊!但这个真相下贝志诚的形象到底是怎样的才是问题的关键。在当初上帖子的是贝志诚的同屋,翻译的也是中国人,参与翻译的有朱令的同学,似乎孙维特别热情,请注意按照方舟子的逻辑这个时候真凶最能够表现!事实确实这样!因为在没有发现铊的时候推动发现投毒的肯定不是真凶,却被方舟子罗织为嫌疑人,而大量邮件回复了,当然真凶是最关注的,方舟子怎么不逻辑分析了?由于参与的人很多,当初孙维等人就参与了,因此这个过程孙维是清楚的,方舟子作为辩护人当然也是清楚的!这里似乎是贝大师的撒谎被证实了,贝的撒谎也是可以怀疑他是凶手的理由之一,但问题真的如此吗?
我们在这里还有一个大家都忽视的问题,那就是万一不是铊中毒怎么办?我们都只是事后诸葛亮的看到了贝志诚发现铊中毒的掌声和鲜花,却没有注意到如果错误了会怎么样?这中毒可不是生病,就算不是凶杀也是要有巨大的责任事故的,说错了可是要承担造谣的责任!更何况在当时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时期,在这时候几年前的4月26日有一个重要的社论发表,以后每当此时都是学校维稳最重要的时期,而这个时候你造谣?这个谣言还以依据外国的情报信息而来的,后果是多么严重?那个时候可没有现在这样公众理解网络,清华的同学还没有上网呢!因此我们就该明白问题了,所有其他参与的人都不愿意出头的,都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而成功后的荣誉则在当时也是想不到的。在此时贝志诚能够挺身而出,有担当的说一切都是我做的,更多的是为了朱令承担责任,但后来的成功,让原来参与的人羡慕嫉妒恨,总希望能够把他们当年的工作也突出一下,这样的小动作和方舟子的配合,就是孙维想要打倒贝志诚的目的。在这个时候贝志诚的不辩是很对的,因为只要辩论则各种人都会提出对于自己功劳大的说法,快20年了很多细节也记不清了,一定是一锅粥的事情,这个局面是孙维最想要看到的,这就转移了追凶的视线,这个问题本身与抓住凶手没有关系的。这是给孙维最需要的搅屎棍,方舟子说我是高德律师,那么我的对立面是反义词,似乎应当是无德辩护人了吧,搅屎棍有什么德呢。所以这个问题方舟子愿意讨论没有问题,但不要与追凶搅在一起,这个问题不是学术打假,这个假是需要有牺牲精神的,贝志诚的形象不会因此而改变。
再进一步的罗织行为就是方舟子抓住了贝志诚和童宇峰当年的言辞与后来的不同点,当年他们都没有指责孙维和说孙维是凶手,而童宇峰的转变尤其是突然,似乎这也要方舟子找到宝了,由此罗织帮助朱令的人都是谋杀嫌疑人。但我们过来的网民想一下自己的心路,大家关注这个事情的时候都是从零开始的,但随后的发展为什么你认定孙维是凶手了呢?那不就是孙维后来不断的表演吗?孙维的声明大家分析的很清楚吧?发帖指南你看见了会有什么感觉?还有08年的邮件、账户等被黑客搞出来,你看见孙维等人以及马甲的丑恶表演你有什么感觉?大家认识孙维都是一步步的,贝志诚以前应当不认识孙维,童宇峰按照方舟子的考证主要在下围棋也不熟悉本班女生,而看我们当时的新闻报道都没有提及凶手的,童不知道有谋杀的存在也有合理性,这些他们同学张利的发言也已经印证。他们开始不把孙维当作凶手恰恰说明他们的真实性和他们本性的善良,他们是以最大善意来对待孙维的,如果一上来就坚信孙维是凶手的,反而更可疑。而本人当年也是从不了解到了解的,对于孙维更只不过是通过看这些公开的信息来认知的,这些认知也是在不断的加深强化。因此越来越多的疑点出来,而不是方舟子所依据的孙维的新说法出来,我们越来越认识了这个铊。这里我们看到了方舟子神一样的逻辑,大家逐步的认识凶手,认识本身是逐步变化的,善良的人谁也不可能一上来就认为铊是凶手,这恰恰是一个无罪推定的过程,以无罪开始,在不断的证据下心证,逐步达到内心确信的自由心证过程,相反的一下来就先入为主的说孙维是凶手的,反而是有罪推定和偏激的,这里我们看到了什么?这不是逻辑的错误而是前提假设的邪恶,他把大家一步步认识的提高假设成为了说谎,如果有一天哪个新来的物化2班同学发言,说当年就认定谁是凶手,反而可以怀疑他当初怎样认定的?他说话的依据在哪里?这里方先生是不是在铊的作用下大脑又短路了呢?
所以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理解方舟子的质疑背后是什么,还是我以前那句话,智商的不足大多可以道德来弥补,道德的不足智商永远是弥补不了的,上面的各种问题以方舟子的智商他是完全清楚的,但是他有鸿鹄之志又不追求高德,那不是小人得志吗?在小人得志下大脑频频短路,不是很正常嘛!在这里方舟子罗织了很多,遇到了不辨的对手,方舟子总说别小瞧了他的智商而从未讲注重他的德行,本人只不过是把其中的逻辑和事件梳理一下,各方智商如何?德行如何?真相如何?心证吧,谁是谁非任评说吧!
回复姚有为的揭露方舟子洗铊之贴
(2013-06-06 22:18:38)[编辑][删除]
标签: 方舟子 朱令案 姚有为 孙维 杂谈
姚有为先生反驳方舟子发表了《请看方舟子博士是怎样给“朱令案唯一嫌疑人”孙维当辩护人的?》一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b208ef01019b1k.html#cmt_2208741,对于这个文章本人在补漏拾遗一下。
对于这个帖子,首先要说的是本人不是文科生,博主搞错了,若真的只有文科生之水平,则方舟子说本人混入科大或者改口说混出来的就有道理了。本人是科大物理系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主要方向是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的研发工作,偏重生产工艺而不是线路,因此对于超净超纯稀有元素性质等等都有研究,当年科大这个专业要比清华物化专业的高考收分高30分以上的,是全国收分最高的专业之一。而且本人非常喜欢生物,当年是北京有名的小生物爱好者只是被父母要求学了物理,本人不但有全国奥数的优胜,还在北京生物竞赛当中多次取得一等奖。因此对于这里的相关科学知识是很清楚的,有些没有全部说出来而已。
其次我们要说的是博主铊投毒需要试剂177ml的计算,花了很大的功夫,我们感谢博主的辛苦努力。但这个致死量等是有一定的问题。致死量(lethal dose):能使机体中毒死亡的毒物最小剂量,称为这种毒物的致死量。指能使生物死亡的物质所需的最少剂量。在给予物质的方法不变时使个体总数的一半死亡的数量,称为半数致死量,或称为50%致死量(LD50),半数致死量应用的最广泛。通常没有特别说明我们得到的致死量是50%的半数致死量,此外而还有一个致死量是95%致死量,一般而言95%致死量经常是50%致死量翻倍,还有一个致死量是100%致死量又是再翻倍。朱令是游泳运动员身体素质超好,一般合理假设可以认为是在Top5%以内。而且即使是177ml,我们应当看到的是对于一般50ml的试剂瓶子来说也是4瓶了,她可以拿一个矿泉水瓶子,但连续四瓶试剂没有了也非常有问题的,更何况朱令在被发觉投毒以后身体很的铊数量还远远超过致死量,这两个月铊会有大量通过正常代谢途径排出体外的,因此我们可以估算出当初的投毒使用的铊的数量应当是50%致死量的10倍左右,因此本人说使用试剂的话需要的数量是1500ml左右,也就是两个啤酒瓶。这样多的数量下在博主说的暖水瓶是不现实的,因为暖水瓶里的热水大部分不是喝的是洗漱使用的,如果是下在暖水瓶的话数量还要大大增加。因此我们断定朱令是使用铊盐投毒的。
我们还要注意到的就是这样大的数量下,清华应当可以发现铊的短缺,为什么清华开始要说没有铊,后来又说铊盐的钥匙要两个人才能够拿到,这应当是清华在说谎了,当年朱令中毒以后清华对于实验室开展了相关的大检查,这里我们要注意到就是孙维的教授也应当是知情者而伪证包庇了罪犯(北京警方是排查了100多家其他有铊的单位,发现清华有铊的证据以后清华才不得不承认的),如果案件重启从这几个教师入手,正常的情况他们也要被讯问12小时的,如果能够展开应有的政策攻势会非常有效,因为对于他们的撒谎一旦被证实本身就应当判刑。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是包括侦察和审理等过程的,清华教授的伪证导致案件不能侦破,应当是后果严重,如果他们抗拒到底应当从重判处7年有期徒刑,所以在刑事重判的压力下让他们说真话而不是被清华羽翼保护很重要,他们能够提供关键的证据对于证实孙维犯罪有关键性作用。如果这些人执迷不悟,案件重启即使抓不住罪犯,给当事人交代给公众交代的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就是对这些伪证者重判!
我们还要注意到的朱令虽然肚子痛却没有上吐下泻,因此我们定义朱令是亚急性中毒,因为她肚子痛因此不是慢性,但她没有上吐下泻,如果朱令这样大超过致死量10倍的铊一次服用引发激烈肠胃反应上吐下泻的话,体内是反而是不能留存那么多的毒素的,因为再大的量在短时间内吸收的都有限,多数会被吐泻出来,这样的吐泻本身也是生物体抵抗毒素的重要生理反应之一,致死量是一个方面这里还有吸收率的问题,注射和服用是完全不同的,如果考虑朱令服用铊的吸收率,朱令体内的下毒还需要更多的铊,而这样的亚急性铊中毒,就是短期内服用大量的铊,但这个铊不是一次性服用进去的,这对于破案有重大的影响。
然后我们看到博主说朱令案杯子清洗问题,说化学系能够把杯子洗干净是化学系的基本功,因此在说杯子的失而复得,但我们需要注意到的是杯子的得而复失,当初警方扣押了什么证据只有等警方的信息公开,而这个公开还有真伪的问题,关键是物证的丢失方舟子等人总是在说第一次盗窃案的问题,对于后来物证在清华的第二次丢失却重视不足,这第二次丢失才是更关键的问题,这问题的关键就是杯子洗不干净!孙维应当如博主一样的自信,认为她可以洗干净杯子,但对于铊下毒以后,容器能够洗干净的条件是所盛放的东西与容器的材质不发生反应,而铊盐则会与杯子当中的硼(B)、铝(Al)等元素发生置换反应,发生了反应就难以洗干净了。同时铊有放射性同位素,铊属于放射性的高危重金属。氯化亚铊[<201>Tl]作为的放射标记剂是医疗放射科的重要注射液,作为心脏造影诊断冠心病等,铊-201半衰期仅 72.9 小时可很快从体内排出。铊-201 的另一个重要性能是当它衰变时会发 出穿透性极强的 γ射线体外就可以观测到。还有铊203是β衰变,半衰期是3.78年。如果要观测荧光磷光等,这些射线的作用也可能是很关键的,笔者不知道清华物化专业的这个研究是否还使用有带有同位素的铊进行分析和对比,带有了同位素以后实际需要投毒的铊还要多,更重要的是在铊衰变的时候衰变射线会产生反作用力让铊元素进入到容器内部,这是物理效应,对于物化专业是物理与化学的交叉专业,应当是可以通过查询而知道的,铊也是一种重要的半导体相关元素,但我们在学校的时候老师都不使用铊的原因除了剧毒以外,还有就是铊的放射性沾染和置换反应无法清洗设备,这铊不能检出是指化学分析纯度数量级的,也就是4个9,万分之一的浓度,所谓的洗干净也是这个浓度的。而半导体至少是MOS纯要百万分之一6个9,但对于铊这类的的半导体NP极掺杂元素,只要有亿分之一的含量的影响都很大,对于铊等半导体元素通过原子光谱等手段可以检测到11个9以上的纯度的,铊的微量是可能检出的。因此杯子这些物证为什么会再一次的丢失,原因可能就是无法彻底的洗干净了。这里合理的分析还有:杯子第一次失而复得是被拿去清洗了,物证再度丢失则是后来发现无法彻底洗干净。
最后感谢博主的分析,希望能够大家共同努力找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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